为认真贯彻省、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市煤炭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清理整顿采用煤矿企业(主体企业)全面自查、市县逐一检查、省级同步督查交叉进行方式,突出煤矿安全“六项重点”,即持证改造生产矿井、整合改造建设矿井、瓦斯治理基础薄弱矿井、水害治理基础薄弱矿井、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秩序和安全监管“五人小组”队伍,主要清理整顿的内容为持证改造生产是否存在生产与建设相互影响,改造建设矿井建设期内是否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是否存在风量不足或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是否落实“先探后掘、先探后采”防治水措施的,劳动用工管理是否实现“五统一”的和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等35种情形,凡发现存在35种情形的,一律清理整顿,并责令煤矿停产停工或对“五人小组”人员予以清退,不存在35种情形的,持证改造生产矿井和整合改造建设矿井要分别于8月25日前和9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市煤炭局,市煤炭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厅审核,逾期未报的,关闭持证改造生产矿井的生产系统,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吊销整合改造建设矿井开工报告。